雷锋网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近日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共七章89条,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这五部分做了相应规定。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从2016年12月初次提请审议以来,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先后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这意味着,这次立法通过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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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称,电子商务法草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持,立法效力层次非常高,也是想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所以立法涉及的面很广,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以及电子商务发展中比较典型的问题,都做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想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奠定法律框架,因为不能依赖一个部委,视角上就要求更加协调。
电商法指出,国家未来将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
雷锋网认为,当前,我国电商格局经过激烈的野蛮扩张,基本形成稳定格局,逐步进入细分市场的抢占,主要玩家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和天猫、京东商城、拼多多、苏宁易购、唯品会、网易严选、网易考拉及其他多商业模式多类型的综合或垂直的电商。
B2C类电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寺库、聚美优品、国美零售、南极电商、宝尊电商、御家汇、有赞、优信、小米集团、拼多多14家企业。
跨境类电商:亚马逊、eBay、跨境通、广博股份、天泽信息、华鼎股份、浔兴股份、山鼎设计、联络互动、新维国际、兰亭集势等。
O2O类电商:携程网、途牛、58同城、一嗨租车、无忧英语、前程无忧、搜房网、阿里影业、阿里健康、乐居、平安医生、齐屹科技等。
物流类电商:顺丰控股、圆通速递、申通快递、韵达股份、德邦股份、中通、百世等。
本次《电子商务法》对电商格局势必起到一定的搅动作用,各方如何在新的法律框架下进行新的博弈,值得继续关注。
以下为雷锋网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的电商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章 电子商务促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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