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保持对各种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带态势。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集中通报了23起外汇违法违规案例,此次处罚金额合计高达8235.14万元。
本次外汇违法违规案例的主体包含银行、企业和个人三类。其中,6起个人案例中,分拆逃汇到境外买房产占据了一半。
这是外管局年内第四次(今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通报分别在5月4日、7月24日、8月16日)通报外汇违规案例,处罚力度为年内最大,23个案例处罚金额合计高达8235.14万元。此前三次通报中,总计罚没款分别为5215.99万元、3385.54万元、5441.39万元。
此次公布的涉案主体除了常规的涉外汇业务的银行、进出口企业外,还有境外买房的个人,外国语学校向境外转移资金,甚至有人非法买卖外汇用于偿还境外赌债。
7家银行被罚
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的外汇违法违规案例中,上榜的均是清一色的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数量达到7家。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被通报,其中,工商银行被通报两次;股份制银行中,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被通报。
银行8个外汇违法违规案例中,有7个案例是因为触犯《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即“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这意味着,这些违法违规银行的外汇收支未按规定尽职审核真实性。
案例1: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2月至10月,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处以罚没款200万元人民币,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2: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7年2月至9月,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处以罚没款192万元人民币。
案例3:中国银行西宁城东支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
2016年,中国银行西宁城东支行凭企业虚假报关单和发票,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处以罚没款62.86万元人民币。
案例4: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处以罚没款1140.3万元人民币。
案例5:民生银行天津滨海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民生银行天津滨海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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